May 2, 2022

遇到不適任夥伴,連帶被客戶責備

該生氣還是自認倒楣?


文 / 西打藍 Siddharam

最近有個案子,讓我久違生氣。氣的對象不是客戶,而是夥伴,與自己。

這是個兩頁式小網站,我自己評估約兩天可以完成,心想:「這麼簡單的案子,剛好讓新學一年多程式的夥伴練練手。」於是就這麼做了。

為了避免出包,我提前兩週告知夥伴,請他先研究幾個網站功能,我也花好幾天教他。

接著是兩週的製作期,完成以後,我送了初版給客戶,結果被退件。客戶認為網站完整度不夠、程式碼命名不夠好等等。

我當下對夥伴超生氣。幸好客戶是合作多次的朋友,加上有預留些時間。我誠實告知客戶:「這是程式新手寫的網站,我想讓他練習,很抱歉他的成果這麼糟,我會全部重寫。」

好在客戶也是自由工作者,理解我想嘗試的事,加上時間足夠,便讓我重新修改。

我立刻拋下手邊工作,花了一整天時間重新製作網站,確認無誤後馬上交給客戶。客戶這次沒有挑惕,算滿意過關。

我當時手上還有八千字稿件尚未交,心裡急的不得了,幾乎是以十五分鐘一個工作週期,才趕出成果。

在生氣的當下,我非常想責備夥伴,但理性聲音提醒著自己:「當下生氣的事情,時間拉遠點看,就沒什麼了。」

我想著一個月後的自己,是否還會為這件事而生氣?答案是:不會。我這才選擇積極補救,而非回應夥伴。

責備沒有意義,我應該改進的是自己。損失最大的是我,我浪費自己大量時間,也失去一些客戶信任感,還差點讓另個專案出事。

我如果真要做點什麼,那就該從事件中學習。我想了想,總結自己學到幾件事:

1. 我很慶幸,這是個小型案,我有能力只花一天時間補救,若是大型案子就糟糕。這是我做對的地方:風險控管。

2. 夥伴的能力與責任感,只能從實際案例測出。這時才會發現,有些人適合短期衝刺,長期卻會疲乏;也有些人只會承諾,卻完成不了承諾。在多數案子為長跑狀態下,必須有能力判斷誰是當下「對的人」。

為避免我選錯人,應該訂下當夥伴無法在時限內交件,若無合適理由,就得賠償損失,或由我果斷接手,而非繼續給機會。這是我該精進的地方:止損。

3. 或許,只有扛過責任,為自己工作的人,才是合適合作者的底線。

有經驗的工作者會知道,接一個案不僅是為了錢,也是在累積自己的名聲、品牌,看的是長期而非短期收益。這樣的人才適合合作,不需要盯就能自主完成。我該學習:找到對的人,並放在正確位置。

相信有經驗的接案工作者和我一樣,總會想嘗試找人分擔工作量。

我也一直在找合適夥伴,有個文字案子更召集七人合作,夥伴已順利找到超過三十位受訪者,並且初訪過一輪,進展順利。想不到在小案子上反而小小失足。

雖然失足,找夥伴這件事仍值得做。失誤過,不代表這件事是錯的,該改進的是方法,而非事情本身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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