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une 15, 2022

一時興起看房,從期待轉為生氣

房仲業本質只能諜對諜嗎?


文 / 西打藍 Siddharam

上週一時興起,約仲介看了一間位在山區的透天。看房過程中,心情從期待變成錯愕,最後在生氣下結束。

那是間共 4 層樓的透天,每層 13 坪,土地持份 13 坪,屋齡 50 年,屋內外整修良好。房仲說:「屋主喜歡花花草草,也喜歡裝潢,才比較不一樣。」

房子的三四樓風景特別好,可以直接看到基隆山景、海景,唯一可惜的是不算在建物權上,因為是增建,因此建物權為 26 坪。

即使如此,我當下仍有些心動,問了房仲銀行鑑價與屋主底價,以及可能的貸款成數,並告知自己的預算。房仲回覆:

「屋主開價 750 萬,已經很低了,最少也要 700 萬,貸款約只能五至六成。銀行鑑價下週才出來,我建議提早下斡旋,這房子很多人看,很快會被買走。」

我看完回家後蠻喜歡,跟家人聊了一下,去查實價登錄後發現兩個讓我生氣的地方。

一,所謂屋主,九成機率是投資客。為什麼我這麼認為?因為這間透天是去年 7 月被買走,很顯然是買來裝修後,想以高價賣出,基本就是投資客的作法。

二,實價登錄顯示,去年 7 月是以 310 萬成交。很顯然開價 750 萬是想留有大空間喊價,這點我沒問題。而房仲從未提醒我這些事情,若我是第一次看房,真的傻傻高價下斡旋,那就大虧了。

這時,我心裡就有些生氣。過沒幾天,房仲看我沒反應,他便告知我銀行鑑價結果。不出所料,透天鑑價最高只有 300 萬。

銀行鑑價 300 萬意味什麼?如果我用 700 萬買房,銀行給出貸款六成,我只能拿到 300 萬六成的貸款,也就是 180 萬,以 700 萬減去 180 萬,我必須付出 520 萬頭期款。

我明白房仲是生意,下斡旋也能附加貸款成數等條件,但我仍無法接受這種做法。若是小資族辛苦存下了錢,最後付不出頭期款而違約,幾萬元的斡旋金就會被收走了。這難道是房仲這一行的生存之道嗎?

或許有些人能接受,但我就是無法忍受。我傾向難聽的實話,也不想要善意謊言,何況是惡意。

我身邊有做土地買賣,也有房仲朋友,無論如何,最後也有他們為我把關。

至今仍感嘆,若房仲業的本質真是如此,那買房這件事,真的是一場好累的諜對諜啊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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