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 / 西打藍 Siddharam
我上週和一位朋友咻咻碰面,她三年前離職後,馬上就登記公司,開啟一人公司接案模式。由於工作性質相同,方法相似,我們聊了不少接案過程的趣事與難題。
我們最印象深刻的,是交換了兩則有意思的提問:
1. 夥伴至少要有什麼特質,我們才會合作?
2. 怎麼訂工作目標才合理?
適合合作的特質
第一則提問,咻咻認為有合作三要素,要達到合作門檻,至少要具備其中兩個:
一,能力。這是咻咻最重視的要素,她對工作成果有很大要求。而我則把它細分成能力與潛力,且更重視後者。
二,態度。這是我最重視的要素。態度不成熟,等於還沒準備好負責任,接案不是遊戲,而是關乎公司與品牌的信譽。
三,時間觀。這一點,大概是最難以捉摸的要素。多數創意工作,都很難用時間衡量成果。但是準時回報、提前告知狀況,這兩點至少要能做到。
咻咻分享一次最誇張的合作狀況:「在前公司時,我請一位同事整理採購資訊,我已經提前確認他整天沒事,只有這件事要做。結果在下班前,他傳了三個蝦皮連結給我,我第一次在公司氣不到行!」
早有不好預感的咻咻,本就不寄望於這位奇耙同事,她早已自行聯繫廠商,整理好各家優缺點與建議廠商,以提供主管判斷。對比咻咻與同事的工作態度,完全是兩個極端。
我們最後,直接授與這樣的人「三無」稱號,這是我們之間的默契暗語,是完全不會合作的代表。
怎麼訂工作目標才合理?
關於工作目標的想法,我在內心裡改版了三次:
一,首先,我用的是過往軟體開發的方式:OKR。
例如,我設置這個月的開發挑戰,是完成十個網站頁面。
最佳結果,是完成六至八個頁面,代表目標確實有難度,而自己有達成及格標準。
若只完成六個頁面以下,代表目標設定太難,不夠了解自己的能力。
若完成十個頁面以上,代表目標設定太簡單,不具備挑戰性。
二,接著,我轉換到另一個模式:只決定目標,不決定方法。
同樣以網站開發為例,我的目標,轉換為「達成客戶期待」。
要達成此目標,我不一定要靠自己寫程式,也可以找夥伴幫忙,或是更積極核對客戶需求。
如果我限定工作方法為「自己寫程式完成十個頁面」,那就限縮原本能達成目標的無數方法,自我設限。
這樣以終為始的工作模式,很大開拓我的眼界,也更能發揮自己的解題創意。
三:最後,我思考的不再只有工作目標本身,而是生命目標。
我的生命目標,是做出更大更有趣的成果,以及讓我眼睛一亮的冒險。
我必須銘記著,我所接的工作,以及執行工作的過程,都必須符合這項生命目標,才是真正活在當下。
人生沒有在哪個終點達成目標,就圓滿了,我也不相信這種事。而是該享受每一個時刻,時刻活成自己想要的模樣。
我和咻咻從中午起聊著聊,換了兩間咖啡廳,天就快黑了。在這交換生命故事的過程,我實實在在感受到了幸福,活在一個自己好喜歡的當下之中。就連現在寫著這篇文,都滿溢著幸福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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