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 / 西打藍 Siddharam
提案失敗
幾週前和朋友一起工作時,他突然碎碎念起來,問了才知道,原來是設計提案失敗了。他和我一樣,是一位自由工作者,專做平面設計。
提案失敗的原因,是設計風格和客戶所要的不同,雖然在事前已經談妥風格,但最後仍失敗了。這讓我意識到兩件事情:
第一,風格這件事,和每個人的專業方向有關,例如有設計師擅長極簡風,有的擅長寫實路線,這並不是說改就能改的。
第二,「設計」這個名詞,是面向大眾的,所以必須符合市場需求,而不是設計師自己開心就好。
我想針對第二點,做更深入的探討。
設計與藝術、文案與創作一樣嗎
以我每天寫的部落格為例:這是屬於一種創作,我想要訂什麼主題,內容怎麼呈現,都是自己說了算。不論是想嘗試新筆法,或是新的行文方向,都可以。
但有兩個因素會影響創作:
第一,我要對自己負責。白話來說,就是寫的文章,自己也要有收穫才行。而不是一陣凌亂想法所拼湊出來的文章,或是無意義的斷行、錯字。我通常會自我檢視一番後,也覺得是篇自己喜歡的文章,才會發表在部落格上。
第二,近幾個月來,我在臉書成立了「西打藍 Siddharam」粉絲專頁,開始有直接互動的讀者,所以在文章主題的選定上,會嘗試一些大眾都有興趣的類型,例如愛情與脆弱,這算是初始設定以外的嘗試。
但整體來說,因為還沒有商業行為或利益關係,部落格還是單純許多。
再來要聊的,是以文字維生的工作行為。
文字工作者的商業行為
不論是寫文案,或是幫人寫文章,都有明確目的性。
例如一篇食品的推廣文案,可能是為了增加食品的銷量,或是強化品牌形象而寫的。因此,文案的標題以及內文,都必須符合主題,而不是一篇自顧自的論說文。
以我最近的文字工作為例:採訪客戶後,會寫出一篇篇給潛在客戶看的文章,說服客戶得找設計師做辦公室裝潢,而非直接找統包單位進行施工。
因此,我的文章有很強烈的目的性:說服客戶。
此外,因為文章也會同步貼在社群上,所以寫作的口吻還得輕鬆一些,而不能太過專業或嚴肅。
這些看起來像是文字工作者的妥協,但這同時也是文字工作者的價值所在。
服務的是讀者,還是買單的客戶?
這裡延伸出一個問題:「你服務的對象是讀者,還是買單的客戶?」
一般來說,我們對接的人是客戶,而不是讀者。但客戶不一定真正知道讀者想要什麼。
如果是出版社,或是經常與讀者保持良好互動的公司,他們都相當了解讀者喜歡什麼,所以問題不大。
但遇到傳統一點、「老闆最大」的公司,或是公部門,就容易形成一言堂,導致行文或設計的方式,不符合市場需求,而只符合有決定權的主管的眼光。
而這也沒有一定的解決方法,不管你是要據理力爭、妥協,都沒有錯。我想說的是,這種事情一定會發生,要怎麼回應就是由你決定。
自由工作者並不浪漫
創作只要自己開心就好,但當一位文字/設計自由工作者時,就得符合市場需求,去做妥協、嘗試、修改,把自己揉成一件商業工具。
當喜歡的事變成正職時,就是蜜月期結束的時候。
你準備好用你的愛好,做為你的職業了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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