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 / 西打藍 Siddharam
漢娜.鄂蘭寫給雅斯培的一封信曾說︰「一個不為什麼,殺死自己嬸嬸的人是邪惡的;但用工廠去殺死一批一批的人,那是另一種惡。但那是怎樣的一種惡?」
對於漢娜.鄂蘭的工廠殺人,我的理解是過勞、加班。這是什麼樣的惡呢?
作為自由工作者,已經近一年沒有加班的體驗。在擔任工程師時期,倒是有些經驗。
上班族的我,是少數準時上下班的人。記得有幾位同事,原本下班後會健身、運動。在業務量漸增後,下班時間越來越晚。他們的體重日漸上升,肌肉量急速下降。
聽同事們說,偶爾會有加班費,或是換補休。多數時候,是主管買便當一起吃,或是說幾句激勵的話。當然,主管也是加班的一員。
有位科技業朋友薪水不錯。而在特定季節裡,平日會加班、假日得待命。
前幾天他告訴我,有時早上四點半就要起床,一路工作到晚上。話剛說完,人就消失。接著,訊息未讀許久。
記得他曾說:「有台積電的人找我去面試,雖然薪水會更多,但一定加更多班。為了生命著想,我還是先拒絕了。」
工作加班,是一種怎樣的惡?
作為自由工作者,該問人為什麼要加班?人一定要加班嗎?
而身為思考愛好者,我想問另個問題。如漢娜.鄂蘭所問:加班、過勞,是一種怎樣的惡?
我的答案:加班,是一種權力之惡。
這種惡的成因,如同父母與孩子,擁有不平等的權力關係。
即使是自由工作者,依然有業主、客戶,需要滿足他們的需求。好處是,自由工作者可以頻繁更換業主,或同時擁有多位業主,擁有多一些不卑不亢的籌碼。
上班族無法預料不加班,會有什麼後果。為了生活溫飽,多數人選擇順從。
記得有人問:「五人份的工作,香港老闆會怎麼做?」
答案:「請兩個員工,給三個人的薪水。」
真是難過又真實的笑話。
有本為老闆平反的書:《聽說你在創業》。作為觀點平衡,不多論述。
成為自由工作者,還有項好處:真正的責任制。
我是收多少錢,做多少事。若工作效率高,可以越早休息、賺越多錢。一切憑本事。
我更喜歡出租專業,而不是賣斷時間。加班,先不用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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