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pril 5, 2021

自由,是與自己的腳鏈共舞

該成為別人喜歡,還是自己喜歡的人?


文 / 西打藍 Siddharam

標題文字,是臉友的一段話。乍聽之下不合理,在細細理解後,我喜歡上它的道理。

我曾用陌生人的角度,觀察自己。發現自己是:

1:怕留給別人不好印象。(重利、討好)

2:總覺得自己很厲害。(自我)

3:喜歡和人深度交流。(重意義)

4:看重工作。(自律)

一個重利、自我、重意義、自律的人,如何才會感到自由呢?

是改變嗎?讓自己不要那麼重利、自我、重意義、自律?我想,那是一種反自由。

那麼,是保持原本模樣,卻以自己為恥嗎?這只會讓自己迷惘。不僅懷疑自己,也懷疑人生。

究竟,該怎麼做呢?

與自己的腳鏈共舞,是好美的答案。

我們可以灑脫接受自己是重利、自我、重意義、自律的人,接受它們的特點。

例如「自我」的壞處明顯:為人固執。

而「自我」的好處呢?有主見、不易受人影響、不迷惘。

真誠接受自己的優缺點,不對抗。你會發現,人生輕鬆、坦然許多。

就像我常說的一句口頭禪:「人是不會改變的。」

通常要你改變的,是什麼樣的人?想控制你的人。進而成為他喜歡的模樣。

若是另一半、父母要你改變,他是真的愛你,還是愛那個想像中的人?

你想成為別人喜歡,還是自己喜歡的人?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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